12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肖亚庆主持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郭开朗,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局长张克俭,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江平、辛国斌,副部长徐晓兰,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张建民,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田玉龙,总工程师韩夏,总经济师许科敏参加会议,并结合工作实际逐一交流学习体会。会议认为,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之后中央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思想深邃,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全面总结今年经济工作取得的重大成绩,科学研判当前国内国际大局大势,提出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深刻阐释经济工作中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思想性、前瞻性、指导性,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注入新的时代内涵,为做好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会议强调,今年以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绩,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充分证明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举旗定向,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我们的事业就能够无往而不胜。要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形势判断和明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正确认识我国发展面临的许多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持续积累对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规律性认识,更加沉着应对重大挑战,更加自觉做到步调一致向前进。要在深刻把握形势变化中做好充足准备,坚持系统观念,遵循经济规律,统筹发展和安全,谋划当下与未来,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改革创新,促进融合发展,以实际行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确保工业和信息化稳步向前发展。会议要求,全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实际,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明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部署。要突出工业稳增长,聚焦制约工业经济循环和产业链畅通的难点堵点问题,更加注重做好政策精细设计和衔接协调,抓好“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启动实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减负纾困力度,全力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保持制造业占比基本稳定,筑牢经济“压舱石”。要着力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紧紧扭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统筹推进强链补链、技术攻关、绿色低碳转型、数字化转型和信息通信服务供给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要注重防范化解风险,密切跟踪国内外形势变化,做好风险预见预判预案,保障原材料等重要物资供应,做好无线电安全、网络安全等保障任务。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历练,锻造专业能力,树牢实干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完成全年任务提供坚强保证。会议决定,近期召开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动员全系统坚定信心、提振精神、扎实工作,全力以赴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量的稳定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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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办公厅
2021-12-1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4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黑龙江、贵州、陕西、宁夏4个省(区)开展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具体如下:第一组:黑龙江省,组长黄龙云,副组长叶民;第二组:贵州省,组长李家祥,副组长翟青;第三组:陕西省,组长刘伟平,副组长邱启文;第四组:宁夏回族自治区,组长宋秀岩,副组长张雪樵。督察组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重点督察省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地市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在督察中,重点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办理落实情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上一轮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督察组严肃纪律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2021年12月21-22日,中国水泥网将在安徽芜湖海螺大酒店举办以“节能降碳 创新增效 绿色升级”为主题的“第九届中国水泥节能环保技术交流大会暨水泥‘双碳’大会”。诚邀政府主管领导、行业技术专家、科研单位、水泥生产企业和供应商等,共同探讨水泥行业节能减排新途径,加速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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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1-12-02
24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旨在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其中拟提出,依法依规淘汰涉重金属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鼓励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探索开展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根据《意见稿》,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汞、镉、铬、砷和铊,其中对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国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以上;到2035年,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控长效机制,重金属监管能力、污染治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意见稿》要求,严格准入,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 应符合产业政策、区域环评、规划环评、“三线一单”和行业环境准入管控要求,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生态环境部 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铅、锌、铜冶炼以及利用处置涉重金属固体废物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不得以改革试点为名随意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或降低审批要求。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依法依规淘汰涉重金属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促使一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产能依法依规关闭退出。优化重点行业企业布局。禁止低端落后产能向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转移。推动位于城市建成区环境风险高的大中型重点行业企业加快实施搬迁改造。《意见稿》要求,分级分类,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建立完善全口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全口径清单基础上,梳理排查以重点行业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建立涉重金属工业园区清单。加强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分类管理。严控增量,削减存量,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重点区域进一步严格总量控制要求,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实施减量替代,替代比例不低于1.2:1。探索建立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到2025年,企业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和执行报告数据基本实现完整、可信,有效支撑涉重金属排污单位排放量管理。探索以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总量替代豁免管理。支持并引导含重金属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处理含重金属固体废物的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不纳入全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意见稿》提出,系统治污,加强涉重金属行业环境治理。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加大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生产工艺提升改造力度。重点行业企业“十四五”期间依法依规至少开展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金属污染深度治理。有色冶炼行业应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减少使用高镉、高砷或高铊的矿石原料。加强涉重金属固废环境管理。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物料堆放场、废渣场环境管理,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加强尾矿污染防治,开展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回头看”和黄河流域、嘉陵江上游尾矿库污染治理。严格废铅蓄电池、冶炼灰渣、钢厂烟 灰等含重金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防范二次污染。依法整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非法从事含铅、含铜、含锌、含汞等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企业。《意见稿》提出,加大力度,有序推进涉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开展陕西省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系统治理;加快“锰三角”地区生产方式和产业 结构调整。《意见稿》还要求,健全制度,加强重金属监管执法。完善重金属污染物标准体系。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强化涉重金属执法监督力度,将对涉重金属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监督检查考核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非法利用处置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涉重金属污染应急管理。此外,《意见稿》强调,加强财税金融支持。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土壤污染防治、重 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合理使用资金,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支持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减排、历史遗留问题治理。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生态环境部门对开展涉重金属危废活动的单位投保危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鼓励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探索开展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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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5
11月23日,欧盟碳排放权配额(EUA)一度上涨至71.21欧元/吨,当日以69.70欧元/吨的价格收盘。相较于1月4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第四交易阶段启动时34欧元/吨的价格,欧盟碳价已经在今年内实现了翻倍增长。本轮欧盟碳价上涨始自11月1日。彼时欧盟碳市场刚刚经历了数日的下跌,当日以不到57欧元/吨的收盘价格触底,之后便开启了9月底以来最强势的一轮上涨趋势,直到11月23日突破70欧元大关。已经发展至第四阶段的欧盟碳市场对11月的国际气候变化问题谈判的结果非常快速地产生了反馈,也侧面地反映出了气候行动主流化进程推动后,相应的市场机制能够发挥出多大的能量。天然气紧张推高欧盟碳价?多个行业分析称,本轮上涨与欧洲今冬气温偏低、天然气供应紧张等因素关系甚密。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陈志斌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近期欧洲的天然气供给比较紧张,其中包括白俄罗斯对欧洲的天然气供应方面的限制行动,“加上整个欧洲今冬面临较低气温,供暖需求相对增大,导致天然气供需更加紧张了。”近期俄罗斯向欧洲供应天然气的主要输送线路本来就因为流量太小导致了供需紧张、价格飙升。德国联邦网络管理局又在11月16日宣布暂停俄罗斯到欧洲的新北溪-2号管道的审批程序。该管道原本可以缓解欧洲天然气市场的紧张局势,但德国联邦网络管理局在审查材料后表示,该管道的独立运营商“北溪-2 AG”公司的组织形式须符合德国法律规定,否则不予认证。这家企业已经公开表示,希望在德国成立子公司,以确保遵守德国的现行法律法规。然而即使该公司能够获得德国认证,还需面临欧盟委员会长达2~4个月的审查。此外,美国采取的制裁行动也成了对这一项目进展影响深重的“场外因素”。美国国务卿布林肯于当地时间11月22日又在一份声明中宣布,美国在11月21日进一步实施了与“北溪-2”天然气管道项目有关的制裁,将对参与项目的一家与俄罗斯有关的公司及两艘船只实施新的限制措施。欧洲的主要供暖期一般是每年的10月至来年3月底。也就是说,今冬的欧洲“气荒”很难靠新北溪-2号管道的供应得以缓解。陈志斌表示,这样的情况下,欧洲煤炭用量开始增加。“最近煤的利润率较为可观,即使煤价也上涨了,燃煤也相对有利可图。所以供暖煤炭用量的增加导致整体排放量的增加,从而导致碳价上涨。这就是导致欧洲碳价本轮上涨的一个原因。”市场仍长期看涨与此同时,11月1日恰逢《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 26 次缔约方大会开幕。虽然不少观点认为COP26没能达到预期的谈判结果,但所有国家都同意在2022年重新审视并加强从目前到2030年的排放目标,也就是国家自主贡献(NDC)。此外,COP26上成功就《巴黎协定》第六条的相关细则达成一致。这项主要成果将为未来形成国际碳交易机制奠定基础。实际上,自新冠疫情于2020年初暴发后,全球范围内的碳市场交易都经历了价格下挫、大幅波动的过程。欧盟碳价曾于2020年3月中旬一度跌至约15欧元。但是随着今年以来全球经济复苏,尤其欧盟也主动推出了一系列强调绿色复苏计划,对欧盟碳市场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今年以来,欧盟碳价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屡创新高。而国际谈判协议的成形,已经为未来的市场路线给出了明确方向。一位长期从事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的业内人士表示,欧盟碳市场短期内的上涨主要还是来自于参与者们对于未来价格还会继续上涨的预期,也就是市场预期所推动的。而长期来看,欧盟碳市场的核心底层逻辑便是践行限额且配额总量逐年递减,以期最终实现碳中和这一宏观目标。这一逻辑本身就会给参与企业带来价格上升的预期,而COP26上对于碳中和与减排雄心的提振更是进一步释放出了明确信号。“欧盟在COP26所宣布的一系列计划、参与的各个国际气候行动宣言,都直接增加了欧盟碳市场各参与方对配额长期稀缺的信心。欧盟碳市场有一个较为明显的特征:它的碳市场配额总量与欧盟整体的减排目标、排放总量是挂钩的。过去欧盟在碳减排目标上加码,很快就会反映到碳价上涨上,这是一个很量化很清晰的关系。”陈志斌解释道。而具体到COP26关于国际碳交易基本原则方面达成的一致协议,陈志斌认为这在现阶段很难对像欧盟这样的区域碳市场产生明显影响。“关于《巴黎协定》第六条,目前看来主要还是用于满足各国NDC的,至于一国的减排量是否能够用来满足其他国家的碳市场需求,目前还没有很清晰的界定。《巴黎协定》第六条至少需要两到三年敲定相关细节,目前欧盟的高碳价会否产生溢出效应、是否会带动其他国家碳价上涨,不确定性较高,或许碳边境调节机制会是一个影响渠道,但至少在两到三年内很难发生。”上述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全球范围内大部分的碳交易都发生在欧洲,欧盟碳价格保持上升趋势会推动全球对碳减排的重视程度。“从金融的角度来看,如果某一资产的价格进入到持续上升阶段,就会吸引更多的参与方进入该市场。因此对价格上升的预期不论对各国碳市场和全球统一的碳交易机制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情。因为它是基于碳中和这样一个相对长远的宏观目标,只要不是短期内的巨大波动,目前看来是一个较为健康的状态。”能源短缺是否会影响中国碳市场?相对于已经进入第四阶段,相对成熟的欧盟碳市场,我国碳市场才刚于今年7月中旬上线交易,依旧处于相对初期的探索阶段。而我国也刚刚在9-10月经历了一轮能源供应短缺造成的“拉闸限电”等问题,我国也同样在COP26前后持续推出相关的规划目标。这些因素是否也会促成国内碳价的上涨趋势?对此陈志斌表示,相对于一半以上配额都通过拍卖方式进行交易的欧盟碳市场,目前我国主要以免费分配为主,因此全国碳市场价格对能源和电力供应影响很小。同时能源电力部门和碳价格之间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成型的联动机制,“或许未来我们碳市场、能源市场、电力市场变得更加市场化,并且发展相关金融工具后,才能够有价格上较强的联动。”上线不到半年的全国碳市场虽然是全球覆盖碳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但目前在交易层面上仅占全球1%左右的交易额。前段时间全国碳市场刚刚经历了一段活跃度与价格都相对低迷的阶段,随着生态环境部开始推进年底履约工作,在近期活跃度有所提升。截至11月24日收盘,全国碳排放配额(CEA)当日总成交量1,901,228吨,总成交额79,652,865.26元,是10月25日12,501吨的日成交量的152倍。目前43元/吨左右的交易价格,基本与上月同期持平,依旧低于7月16日开市时48元/吨的价格。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初始的开盘价格是各方平衡的结果,并不完全是市场意志的体现。之后的价格下行则是市场参与者前期市场了解程度不足、交易意愿较为保守所造成的。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碳市场所发放的是2019-2020年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今年发生的短期能源短缺问题并不会影响碳市场交易情况。同时我国碳市场目前配额采取的是以强度控制为基本思路的行业基准法,总量控制的方式与实际的发电产出量挂钩,“假设2021年的配额方式不变,那么发电量越多,负荷越高,发电效率就有可能越高,有些企业可能还会因为这轮短时的能源短缺在碳交易层面获得更多收入。”陈志斌解释道。相对来说,履约的压力反而在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市场交易方面产生了更大的影响。上海碳市场数据显示,自今年10月底以来CCER每天成交量都在十万吨以上,10月28日以来累计成交量超过540万吨,CCER市场交易持续活跃,交易价格上涨18倍。虽然从价格上看来,CCER成交均价最高仅有36~37元/吨左右,低于全国碳市场43元左右的价格。2017年开始,国内的CCER项目的核定签发一直处于暂停状态,目前市场可流动的CCER存量约为6000万吨。“市场上一直没有进一步新增的资金,现在被纳入到履约范围内的都是存量的CCER,实际上未来价格是否还会上升,取决于能否形成一个市场驱动的价格机制。”上述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价格相对碳配额更便宜一些,目前CCER市场的交易热情更高一些。相对于碳价的短期起伏,陈志斌认为现阶段应当更加关注国内碳市场的制度完善,“谁来为碳排放买单?减排需要付出多高的代价?这可能是现阶段碳市场需要回答的问题。由于我国还没实现达峰,很难像已经达峰的欧盟一样计算出每年固定的减排量,对增量的预估是很难的。目前我们在制度的完善、减排作用的实现、量化机制、公开机制、金融机构的参与等方面,都需要投注更高的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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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5
近期,国务院发布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在“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章节,明确指出要“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这是“低碳混凝土”概念首次出现在国务院颁发的重磅文件之中,意味着低碳混凝土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进程中,将承载起更多责任。  在日前由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拌混凝土分会与国建联信认证中心共同组织的“低碳混凝土”专家座谈会上,专家们围绕“新型胶凝材料”和“低碳混凝土”的定义、技术要求和其研发与应用等进行了探讨,为混凝土走向低碳化凝聚了共识。  胶凝材料或成混凝土低碳化重点  “关于低碳混凝土,从对国务院的文件理解,有两个重要的维度。一是从量的角度,需要降低混凝土的用量。二是从质的角度,需要用先进的新技术来推动混凝土的进步与发展。”同济大学教授蒋正武表示,低碳混凝土目前还没有确切的定义,应对混凝土从生产、应用到全生命周期过程的碳排放进行考量。  那么,混凝土走向低碳哪个环节最重要?  针对这一问题,蒋正武认为,重点在胶凝材料即水泥。使用低碳胶凝材料,就是在直接减碳,但在追求混凝土低碳技术的同时,行业企业不应忽略混凝土工作性、力学性能、耐久性等基本技术性能,否则就得不偿失了。另外,用固废代替骨料,加强循环利用,也是混凝土低碳的体现。  “混凝土拥有很强的环保性与经济性,从住房、基建到交通、基础设施,都离不开混凝土,这点必须高度肯定。但混凝土中水泥用量不低,推动水泥朝着低碳的方向发展已经成为共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王栋民指出,在未来的水泥中,碱激发胶凝材料正在成为全球行业热点,因此更倾心于从耐久性的角度去思考低碳混凝土,用低碳胶凝材料、优良的外加剂、用完全符合标准的固废替代砂石等来打造低碳混凝土的耐久性,从延伸建筑的寿命来长久降碳。  而华润水泥技术研发中心碳中和技术研发负责人张宾则认为,若要实现混凝土的碳中和,从碳利用的角度可以考虑利用混凝土矿化吸收二氧化碳,这是二氧化碳利用的有效方式之一。从水泥的低碳化角度来看,新型胶凝材料其实就是低碳胶凝材料。低碳胶凝材料从产品端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低熟料水泥,二是低钙水泥。对于低熟料水泥来说,需合理地使用矿渣、粉煤灰等辅助性胶凝材料。从全国来看,高炉矿渣目前几乎100%被利用,粉煤灰利用率大约70%,而钢渣、建筑垃圾等的使用率较低。因此,要根据当地资源情况合理发展低熟料水泥。  应更多关注碳足迹计算  “到2030年实现碳达峰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这需要成熟的、可大批量使用的技术。而对于低碳混凝土来说,首先要计算碳足迹。”清华大学教授阎培渝说,“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预分解煅烧生产水泥熟料的碳排放水平都比较接近。我国各大型企业生产水泥的热耗与能耗相差不多,但是不同的水泥如P.II硅酸盐水泥、P.O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碳足迹有较明显的差异,需要认真计算。在计算中,我们需要知道水泥的混合材种类和掺量,但是这个数据很难拿到。混凝土的组分更复杂,碳足迹的准确计算更难。另外还需界定低碳混凝土、低碳胶凝材料如何发展。”  关于碱激发胶凝材料,虽然生产过程中不需高温煅烧,但它需要化学工业产品做激发剂,其生产过程也耗费能源资源,综合能耗不一定比水泥生产用得少。对此,阎培渝表示,作为碱激发胶凝材料的主要原料,无论粉煤灰还是矿渣,都可以直接用于替代水泥配制混凝土,成为紧俏的宝贵资源。因此,碱激发胶凝材料能否成为可大量生产与使用的新型胶凝材料,还需要慎重考虑。  谈到低碳混凝土,国建联信认证中心副总经理尹靖宇则认为,首先要明确混凝土碳足迹的量化基础。她表示,国际通行的产品碳足迹核算包含3个范围,一是企业自身生产厂界范围内直接产生的碳排放;二是外购电力与热力等能源的间接碳排放;三是产品原材料获取、产品使用及报废、拆除和再利用阶段的碳排放。国际通行的碳足迹评价标准是ISO14067《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相应国家标准正在转化中。具体到混凝土产品的碳足迹,包含了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蕴含碳足迹(尤其是水泥带入的碳足迹)、混凝土生产、运输的碳足迹,以及混凝土在建筑使用及报废拆除再利用阶段的碳足迹,甚至包含碳化过程的碳清除。  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齐广华表示,在欧洲当时有些是采用欧洲标准做默认值,对预拌混凝土碳足迹边界测试过两种方式,即从“摇篮到大门”(出厂前)和从“摇篮到交付”(入泵前),其中交付运输的碳足迹约为10kgCO2/m⊃3;至11kgCO2/m⊃3;(取决于搅拌站的辐射半径),约占混凝土碳足迹的5.5%左右。而预拌混凝土企业对碳足迹可控的是原材料的选择、配合比,交付与运输可控的只是运输车辆的能源形式,柴油车或新能源车运输距离的选择性有限,目前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车已经走入混凝土公司,西部建设也已经在使用,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将预拌混凝土碳足迹的边界界定在从“摇篮到入泵”更为现实。  废弃物应用领域需继续开拓  “当前水泥生产已经有了新的发展方向和生产技术,如生态水泥可利用城市废弃物和工业固废等,这从环保的角度来看已经赋予水泥成为新型胶凝材料特性。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开拓这些废弃物在城市配套建设中的应用领域。”北京工业大学教授龚先政说。  在实施方面,龚先政表示,当前在开拓废弃物在城市配套建设中的应用领域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值得研究和需要解决,如污泥处理方式、在水泥生产应用中前端预处理的烘干等。关于低碳混凝土,混凝土中水泥的应用量很大,混凝土碳排放绝大部分来自水泥,混凝土种类多、用途广、气候差异大,如何准确地核算其碳足迹?计算的依据是什么?计算边界如何划分?计算全生命周期怎么解决?混凝土利用粉煤灰等废弃物的碳排放、利用废弃物制备外加剂等碳排放更复杂,计算如何确定?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谈到我国水泥与混凝土的低碳达标,利勃海尔(中国)有限公司战略及公共关系经理张伟宏同样认为,目前最大的想象空间是能源替代和材料替代。  到2030年水泥混凝土行业要实现碳排放骤降的话,必须有替代物;2060年实现零碳,就需要有碳捕捉和电力实现零碳供应。水泥的替代物主要应用在熟料烧结低温原材料替代和在混凝土中增加掺合料。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生产低碳混凝土的过程中,针对水泥减量,并不意味着降低品质为代价,需要研究混凝土更多更佳的骨料级配,粉末更细的粉料配比,以及更加优秀的均匀搅拌,这样的混凝土往往可以减少用水量,提高混凝土耐久性能。  而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周春圣则表示,混凝土可以从空气中收集碳,废旧混凝土做再生骨料就是在做碳捕捉,形成碳循环。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新技术的开发,混凝土在这方面有优势,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目标在前,混凝土走向低碳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很多,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说每个环节都非常关键。但无论以何种形势实施,保证混凝土耐久性一定是首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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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21-11-24
江西省财政厅提前下达鹰潭市2022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4.3亿元,专项用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近日,江西省财政厅提前下达鹰潭市2022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4.3亿元,专项用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2021年5月底,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通过竞争性评审选拔,确定“十四五”第一批20个示范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我省鹰潭市成功入围。通过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及地下空间建设水平将明显提升,河湖空间严格管控,城市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坏境明显改善,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国家统一规定,鹰潭市将获得中央财政定额补助资金10亿元。2021年7月,中央财政已下达补助资金1.8亿元,加上本次下达的4.3亿元,鹰潭已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1亿元,将有效缓解鹰潭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压力,进一步助推鹰潭市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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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21-11-24